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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改制議題 立委促政府加強下鄉溝通

2020/5/6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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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6日電)農田水利會將改制為公務機關引發質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舉行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民進黨立委黃世杰促請政府加強下鄉直接面對基層農民溝通,他說,不然「一定會是一場災難」。

關於與基層農民溝通,農業委員會副主委陳添壽回應,農田水利處已在北、東、南、中進行30幾場溝通,農委會有義務下鄉說明,讓農民清楚,也聽取意見。

立法院在民國107年三讀修正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停止辦理會長及會務委員選舉,會長任期屆滿由政府指派;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現任會長任期到109年9月30日。因應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將於今年10月上路,行政部門需於有限時間內完成相關法制作業及配套措施規劃。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舉行「農田水利法草案」公聽會,對於農田水利會將改制為公務機關,與會的農田水利會各地會務委員及學者專家表達看法,發言踴躍。

南華大學科技學院教授陳世雄說,贊成水利會改制變成公務機關,這是非常正確的方式。台灣的水資源非常重要,政府與民間組織必須看到台灣農業未來的隱憂。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黃俊杰表示,農田水利會是依法設立的公法人,所以組織如何調整是法律可以做的事情。至於農田水利會的財產管理如何兼顧信賴保護、合理差別待遇,根據「國有財產法」規定,國有財產是依照「國有財產法」規範,沒有規定的部分,則適用其他法律。其他法律包含未來的「農田水利法」。

與會的台中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吳呈賢表示,反對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因為現行農田水利會運作的很好,反對趕鴨子式的急作改革,也大開民主倒車。

桃園農田水利會會長黃金春質疑,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美其名升格、提升農業發展,但政府為了改制提出的「農田水利法草案」,一半以上不清不楚。

國民黨立委謝衣鳯質疑,行政院所提「農田水利法草案」有些條文不清楚,沒有考慮到公法關係和私法關係,恐有違憲之虞。

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曾志超建議,應先透過大法官解釋確認,在沒有違憲之虞的情況下,再進行制度的改革。

律師出身的前台南縣長蘇煥智表示,以他身為法律人看來,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不是改制,是沒收」。農田水利會是先於法律存在,擁有兩、三百年歷史存在的事實,不是法律訂了它才產生,法律只是配合實際需求,彌補純粹民間經營的不足,賦予公權力的幫助,所謂公法人只是協助民間水利灌溉事業的完成。

蘇煥智說,不是藉由一部法律就可以廢掉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的法人資格,這才是問題的本質;如果要取消農田水利會,應該17個農田水利會全體會員投票同意。

宜蘭農田水利會會長許南山則是贊成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他指出,因為現行農田水利會雖然是公法人,但是在執行水利各方面的管理時並沒有實質的公權力,各機關還是會把農田水利會當成是一般的人民團體,這是很大的致命傷。

屏東農田水利會會長黃信茗也贊成農田水利會改制。他指出,屏東農田水利會的預算70%是由政府補助,如果沒有政府補助,屏東農田水利會明年就會破產倒了。

對於農田水利會將改制仍出現不少質疑,黃世杰呼籲,涉及農民用水和財產的問題,政府應該加強下鄉直接面對基層農民溝通,「必須要和農民溝通,必須要到各農田水利會」,希望農委會負起責任,做好相關前置作業。(編輯:蘇龍麒)1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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