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事不二議原則 柯建銘:防癱瘓國會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9日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說,第三次臨時會既然排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與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就會讓它通過;至於一事不二議是議事規範,防止國民黨團癱瘓國會。
國民黨立委們質疑臨時會處理前瞻特別預算案,依照提案的優先順序「先提案先表決」,並用「一事不二議」排除國民黨上萬提案是違法表決。
柯建銘晚間受訪表示,預算審查與法案不同,預算只有刪減,法案是修正再修正,國民黨立法院這屆會期以來全部都亂搞,民進黨團在所有議事規則中理出一條路,20多年與國民黨過招的經驗,本來就是一事不二議。
「多數決已經表決過的案子再來表決少數決,沒有這種東西」,柯建銘舉例說,他總召選贏了、多數決過關,結果還要表決另一位選輸的對手,一事不二議就是如此,議事可以多議,表決就不算數、多數決沒有用。
他表示,「遠近」問題,議事規範第53條規定,關於人選、款項、時間、數字等,依提出的先後順序,依次表決至通過其一為止。款項、數字就是依照先後順序。
柯建銘說,大法官會議第342號解釋,立法權屬於國會,國會行使立法權程序,在不牴觸憲法範圍內,得依其自行訂定的議事規範為之,議事規範如何踐行是國會內部事項,國會自主的概念,就是議決。
他進一步說,大法官釋字第342號解釋背景民國82年底國安三法未經表決就通過,因此民進黨聲請釋憲,釋憲理由書載明,各國國會議事規範,除成文規則外,包括各種不成文例規,適用之際,且得依其「決議」予以變通。
柯建銘說,權宜問題須立法院沒有辦法開會才會有權宜問題,國民黨團一直亂,民進黨團才會提出本次臨時會不再提權宜,是制止國民黨團惡搞、癱瘓國會,散會動議也是如此,維持議事秩序,這是不得不然。
他表示,在野黨團要了解自己的極限,如果極限是癱瘓國會遂行政治目的,包括禁食,誰會同情?對民進黨團而言,只能尊重,國民黨團內部分成三種意見被鷹派綁架,因此,絕非權宜問題而是國民黨義和團化問題、國民黨主席吳敦義的領導問題。
柯建銘說,議事規則修了十幾次是應該重新考慮翻修問題,如點名表決,時代不同,現在立委投票結果都會顯示在議事牆上,過去沒有表決器時代的點名表決,在院會已不適用。10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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