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訊股東會有前提 金管會:有經營權之爭要審慎考量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4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公開發行公司在一定條件下可召開視訊股東會。金管會表示,視訊股東會平台預計在明年2月建置完成、配套子法會在明年第1季前上路。
不過涉有經營權之爭的公司是否可召開視訊股東會,金管會表示將審慎考量,目前研議針對適用視訊股東會的公司仍會作一定資格條件規範。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明定未來若遭遇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經濟部得公告公司在一定期間內,得不經章程明訂,以視訊等方式開會,增加公司以視訊召開股東會的彈性。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從法規面而言,金管會將參考國外制度、疫情期間實施視訊輔助股東會經驗及股東會實務作業,研修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預計明年3月底前正式公布新規定。
至於視訊股東會平台建置方面,金管會目前已督導集保結算所建置視訊股東會作業平台,預計明年2月完成平台建置,3月進行相關測試及說明宣導,4月正式上線,明年股東會旺季前就會對外提供給公開發行公司進行視訊股東會使用。
今年年中台灣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嚴峻,適逢股東會旺季,金管會一度放行公開發行公司以視訊輔助股東會,不過若涉及董監改選議案者並不適用,外界關注明年開放純視訊辦理股東會後,是否仍會設下特定資格限制。
蔡麗玲說,公司有較容易產生爭議的議案,若採行視訊股東會,金管會要作非常審慎考量,目前參考國內實務及國外作法,研議相關辦法中,傾向會對一些特殊狀況還有可舉行視訊股東會的公司資格作出一定的規範,待確定後對外公告。
此外,針對可能的網路斷線引發爭議、散戶數位設備落差等,蔡麗玲表示,金管會都會一併考量和擬定配套措施;另技術面集保結算所也會充分考量設計,使公開發行公司得以順暢使用平台進行視訊股東會。(編輯:潘羿菁)1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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