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河南省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又称河南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 所长武宏儒(音)、周晓红(音)、高明旭、王燕(音)、张秀华。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河南省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9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3,4)。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和毒打、长时间剥夺睡眠、强迫军训、强迫干苦力、捆绑、强行灌食、上绳(“上绳”;即用绳索捆住两臂,双腿呈半蹲姿势,弯腰低头,双手背到后面,并且无限度地往上拉,绳索是越捆越紧直到极限,旁边有好几个人拳打脚踢,许多法轮功修炼者被打的遍体鳞伤,昏死过去多次。)、“老虎凳”、“穿约束衣”(此衣是从前身套进,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 分,衣袖上有带,此衣由细帆布制作。狱警将此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法轮功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大法之词,嘴里再用布塞住。据目睹者口述,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 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主要犯罪人员: 武宏儒: 所长 周晓红: 所长 高明旭: 所长 王燕(艳): 所长 张秀华: 所长 (原一大队队长) 贾美丽:队长 三大队 胡兆霞: 队长 三大队 郑玉凤: 队长 三队生产队 任远芳: 教导员 三大队 韩继新: 中队长 三大队二中队 王玉琳: 队长 三大队 毛玉珍: 狱警 三大队 崔 莹: 狱警 三大队 张 慧: 三大队 马 兰: 狱警 三大队 胡丽娜: 狱警 三大队 王 囡: 中队长 三大队 张 楠: 狱警 管理科 张 蕾: 周晓红: 副所长 郭红岩: 科长 管理科 陈兰英: 科长 警械科 姜艳玲: 队长 二大队 闵玉梅: 队长 应美玲: 队长 郭向荣: 科长 教育科 郭素霞: 狱警 吉建敏: 狱警 |
河南省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 |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柯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柯玲,由于酷刑折磨,没多久柯玲就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0/48717.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桂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劳教所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孙桂兰超强体力劳动,给老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和肉体摧残,在长期的折磨下被迫害致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4/50934.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四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2003年5月25日左右,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把法轮功学员孙四梅迫害致死,家人看到她遍体是伤。家人不愿意将尸体立即火化,在太平间放了几天,后被狱警强行火化。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3/52162.html
案例4
受害人:张雅丽、张保菊、管戈等6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贾美丽(三大队队长),吸毒犯燕萍、付金玉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从2003年4月22日起对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施行强制“转化”手段,使用一种酷刑,叫做“约束衣”。此衣是从前身套进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 分,衣袖上有带,此衣由细帆布制作。他们将此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法轮功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大法之词,嘴里再用布塞住。据目睹者口述,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 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目前已经查证有张雅丽、张保菊、管戈等6名法轮功学员被此酷刑迫害致死。指使者是贾美丽,用刑的凶手是普教燕萍、付金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9/52417.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9/52537.html
案例 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玉静、张憾文、赵希莲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茵(队长)等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老虎凳”、上警绳、手铐、带脚镣、剥夺睡眠权利、在地上拖、强行灌食等
详细情况: 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们对法轮功学员经常施用各种酷刑,如电警棒、“老虎凳”、上警绳、手铐、带脚镣、不让睡觉等等。狱警给赵希莲上警绳后,身体压上凳子,狱警又坐在上面,直压得赵希莲昏死过去。赵希莲醒来后,狱警令2个普教架著赵希莲象拖把一样在地上来回拖,将她折磨得死去活来,惨不忍睹。有一 次狱警给赵希莲上警绳连续5天5夜,昏死后松开,醒来后再上紧,反复连续上警绳,直折磨得赵希莲昏死多次。上警绳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法,就是用绳索捆住两臂,双腿呈半蹲姿势,弯腰低头,双手背到后面,并且无限度地往上拉,绳索是越捆越紧直到极限。一般人上绳后都惨叫不止,撕心裂肺,汗如雨下。张茵(队长) 把陈玉静用东西塞住嘴,连续上警绳,从下午3点直到第二天凌晨3点、长达12个小时,酷刑致使陈玉静精神失常,丧失正常行为能力,后被转送到新乡市精神病院。狱警揪著张憾文头发在地上拖,直把她拖得遍体鳞伤,小便失禁,两腿伤痛无法行走长达数月之久,并在野蛮灌食时将她牙齿撬掉一颗, 其余全部松动。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2/20/44875.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崔秋菊、丁香芹、丁项英、韩福兰、王桂花、王爱芳、闫红、闫丽萍,朱鲜枝,袁襄樊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武宏儒(所长)、高XX(所长)、狱警周晓红、王艳、张秀华、贾美丽、任远芳、吉建敏、胡兆霞、王囡、韩继新、张惠、马兰、崔莹、张蕾、胡丽娜、郭素霞、毛xx等
基本犯罪事实:上警绳、拳打脚踢、强制劳动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底至2002年1月,在所长武宏儒、所长高明旭、周晓红、王艳、 张秀华的直接指挥和策划下,劳教所狱警使用上警绳折磨法轮功学员,旁边有普教拳打脚踢。上至63岁的老人,下至17岁的少女,有超过100名法轮功学员受此酷刑。导致受害人不能走路,胳膊不能抬起,手脚麻木,没有知觉。狱警把崔秋菊折磨了3天3夜,把她打成重伤。狱警折磨王桂花4天4夜,致使王桂花腰部严重受损。狱警折磨韩福兰3天3夜,导致韩福兰的嘴被绳子勒肿,两肩被勒得血肉模糊,几个月不能碰水。吸毒人员把王爱芳的小腹踢得青紫,又把她拉去上绳。狱警把丁项英连续捆绑了5天4夜。狱警给丁香芹上绳,使她2次昏死过去。狱警把闫红捆绑毒打,致使闫红手肿得象面包,失去活动能力。狱警还把闫丽萍、朱鲜枝、袁襄樊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酷刑后,狱警吉建敏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8/16/34963.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9/12/36455.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丁香芹、韩福兰、蔡巧、杨春兰、张憾文、王爱芳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武宏儒(所长),贾美丽(三大队队长),任XX(队长),王XX(队长),周小红(队长),胡兆霞(副队长),陈兰英(警戒科科长)
基本犯罪事实:上警绳、拳打脚踢、关禁闭、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蔡巧因坚持真善忍信仰两次遭受酷刑迫害导致头破血流,缝合十几针,肋骨被摔断3根,并遭2次加期共7个月。2002年3月,队长贾美丽强行拉韩福兰到新办公楼里上绳,并令保安人员毒打韩福兰,导致韩福兰昏迷2天后出现尿血情况,肩膀因上绳被勒出长长的大水泡。6月份保安毒打绝食抗议的蔡巧、杨春兰、张憾文等,并给她们上绳。狱警陈兰英及保安将张瀚文的腿打断,至今卧床不起。有一次,所长武宏儒 与几名保安一起将丁香芹用绳子捆后从背后用木棍穿过胳膊和绳子将丁香芹吊起,然后指使保安踢打,用烟头烧。这样残酷折磨了1天1夜。狱警胡兆霞 (三大队副队长)曾在3天内3次指使保安给王爱芳上绳。副所长周小红指使犹大和普教打法轮功学员,不许法轮功学员睡觉。警戒科科长陈兰英多次毒打、打伤法轮功学员。三大队队长贾美丽以封闭式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贾曾把一名法轮功学员关禁闭1个月,让2个吸毒犯人看著,每天晚上2点以 后才能睡觉,早上4、5点就让起来,百般折磨。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8/16/34963.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11/8/39271p.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9/12/3645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8/66029.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丽君、韩富兰、宋风仙、杨爱勤、乔荣旭、李秀荣、靳(荆)建秋、周红英、张保菊、王红霞、王爱芳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贾美丽、任远芳、王囡、胡兆霞、韩继新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军训、体罚、烈日下暴晒
详细情况:2002年5月23日-6月4日,劳教所狱警贾美丽、任远芳、王囡、胡兆霞、韩继新强迫15名法轮功学员陈丽君、韩富兰、宋风仙、杨爱勤、乔荣旭、李秀荣、靳(荆)建秋、周红英、张保菊、王红霞、王爱芳等在烈日炎炎下军训。狱警时常对她们体罚。狱警张惠、马兰和普教海红曾毒打王爱芳。狱警强迫其中一位法轮功学员在烈日下暴晒一中午。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8/16/34963.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9/12/36455.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丽君、高亚南、顾春红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上绳
详细情况:2002年11月28日,劳教所狱警使用上绳折磨陈丽君、高亚南、顾春红等法轮功学员。她们被拖在地上,衣服被磨破、撕破。顾春红手上、脚上、腰部均有被磨破的伤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40825.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小东、许云朴、许碧珊、魏桂荣、苏娥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狱警贾美丽、任远芳、胡兆霞、吉建敏、王囡、韩继新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加期
详细情况:狱警贾美丽把王红霞非法加期4个月,后来又加期6个月。2002年5月份,三大队狱警贾美丽、任远芳、胡兆霞、吉建敏、王囡、韩继新等人对10余名法轮功学员加期,其中,王小东(4个月),许云朴、许碧珊、魏桂荣、苏娥被加期(3个月)。郑红霞2002年3月解除的劳教,当时由她本人单位、派出所、“610”接回去。到本地后直接把她送入看守所,一直未回家。5月1日又被非法送进劳教所,劳教3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40825.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9/12/36455.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邢荣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郭向荣(教育科科长)等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强度劳动、扒光衣服在外面冻
详细情况:在原三队的空院子里,狱警不回家,对法轮功学员施行“三包”一强制“洗脑”。并且星期日及每日的中午,晚上逼迫法轮功学员加班加点干活,生产假发、挂毯、服装等。以怕传染为借口取消家属接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借SARS疫情之机,对所内法轮功学员进行严管迫害,每天高强度劳动,非法取消通信自由,不准通信,并非法剥夺2个月一次的家属接见的权利。4月份又重新播放诬蔑大法的喇叭,又以安检为名把法轮功学员的被褥全部拆开,棉花撕烂。邢荣因天凉在所服外加衣服而被扒光衣服在外冻。狱警郭向荣扬言不“转化”就关几个月、几年,什么时候“转化”什么时候出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3/50223.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韦桂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上绳、灌食、拳脚相加、辱骂等酷刑折磨,“约束衣”致残
详细情况:2001年3月,韦桂荣被非法判1年半送入十八里河劳教所劳教。狱警指使普教对她进行残酷迫害,上绳、灌食、拳脚相加、辱骂等等,对她一次次无理加期,到期也不放人。2003年4月,劳教所狱警给韦桂荣穿上“约束衣”上刑,致使韦桂荣的两臂残废,现被关在二楼由吸毒犯料理她的生活。在狱警的唆使下,吸毒犯什么都可能干得出来。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7/52975.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依旺班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周口市政保大队政保股狱警高峰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 2000年10月,周口市政保大队绑架依旺班。狱警高峰因为没有达到利用依旺班往上爬的政治目地,全然不顾她女儿在旁边痛哭,抓著依旺班的头发使劲撕打。12月26号,依旺班被绑架到河南省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6/55705.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韩福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所长、保安
基本犯罪事实:拳打脚踢
详细情况: 2002年2月,十八里河劳教所第二次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韩福兰。犹大多次打骂坚持炼功的韩福兰。狱警非法迫害韩福兰,致使她脸色发黄,两手红肿,两腿不能站立,完全没有行走能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5/56245.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汉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灌食
详细情况:2002年2月,十八里河劳教所第二次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张汉文。狱警连续野蛮灌食14次,将她的腿打瘸了不能走。张汉文的姐姐去看她,副所长周小红否认的说:“谁打她了?没人打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9/59693.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雅丽、王燕、赵喜莲、王美琴、孟月娥、张瀚文、周素梅、高淑婷、赵玉霞、陈欲静、吴小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所长武宏儒、四大队副队长裴素荣、副所长周晓红、队长王淑兰、张茵、裴素荣、刘保兰、王玉芳、狱警王楠、王淑兰、王玉芬等、以及普教
基本犯罪事实:拳脚相加、用针扎手、上绳、坐“老虎凳”、强行拖行、关禁闭、强行送精神病院
详细情况:2001年 10月1日,狱警和普教暴打法轮功学员而得到奖励,加分、减刑期。张雅丽、王燕、赵喜莲被从两层床上拽下来,重重摔在地上,不分胸前背后、小肚子、阴部猛踢猛跺,用鞋底抽脸、打头,抓起头发往墙上撞。张雅丽被打得眼圈发黑、胸疼不能深呼吸,不能平躺著睡觉。王美琴被打得鼻子出血不止。赵喜莲被打得耳朵流脓, 脑震荡。孟月娥被打得全身上下青紫块。王燕被锁在屋子里用针扎她的手。张瀚文被拖著胳膊,抓著头发在地上拖七、八米远。
2001年12月26日──2002年1月15日劳教所对120名 法轮功学员上绳。张瀚文(50多岁)被上绳折磨昏迷过去而送到乡卫生院输氧。狱警王楠还骗大夫说:“张瀚文在劳教所跟吸毒犯打架,气成这样的。”某狱警穿著新皮鞋对周素梅上绳,又踢她100多脚,皮鞋都踢坏了。赵喜莲被同样的手段上绳后又坐“老虎凳”,几个男警站在她身上踩把她折磨得昏死过去。所长武宏儒给高淑婷非法上绳以致其半残废,四大队副队长裴素荣用电警棍电她的胳膊、腋下,造成她重度电伤。赵玉霞上绳也被折磨得昏死过去。吴小华被上绳又挨打,关禁闭 号。
狱警将张瀚文腿打伤以致几个月不能行走,头发被揪掉一大片而露出头皮。陈欲静从下午6点钟开始被上绳直到晚上10多钟,狱警张茵还用破抹布堵著陈欲静的嘴,后把她强行送往新乡精神病院。副所长周晓红、队长王淑兰、张茵、裴素荣、刘保兰、王玉芳亲自指挥对张瀚文强行灌食,7、8个人按著她的四肢,捏著鼻子,按著头,由于严重缺氧,张瀚文出现了小便失禁。狱警更下令吸毒犯给她搔痒(脚心、腋下、全身)灌食,把张瀚文的牙齿撬掉1颗,松动3颗,又加期3个月。狱警王淑兰、王玉芬操纵吸毒犯把张雅丽关在屋子里毒打,用拖把捣她阴部,用膝盖捣阴部、小肚子,手段极其下流,还威胁张雅丽不许说出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30/59733.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郑红霞、赵燕霞、王俊英、陈利军、孙江怡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无限期劫持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绑架关押劳教期满的法轮功学员郑红霞、赵燕霞、王俊英、陈利军、孙江怡等,不让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6/60141.html
案例18
受害人:赵西联、王德平、朱仙枝(四大队、二大队、以及一大队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四大队、二大队、以及一大队)狱警和保安、队长姜艳玲、狱警李井月
基本犯罪事实:上绳、谩骂、“烤全羊”、长年加班加点劳动
详细情况: 十八里河劳教所“包夹”人员谩骂、殴打赵西联致使她精神恍惚,后送到新乡市精神病医院。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将王德平上绳迫害, 其中2次将人吊起来,名曰“烤全羊”,导致王德平腰椎盘突出,大小便失禁。“包夹”人员毒打朱仙枝,狱警李井月不但不制止,反而叫打手再用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6/60135.html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闫爱英、王德平、付红霞、苑香范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上绳,挂吊,坐“老虎凳”,电击,胶棒打等)、野蛮灌食、加期劫持、掩盖粉饰、毒害法轮功学员家属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初,十八里河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上绳,挂吊,坐“老虎凳”,电击,胶棒打等迫害,还扬言:上级有令,打死算自杀。焦作市公安局一名书记员闫爱英被拖去上绳到不能走路。王德平被拖去“烤全羊”,又有一次是以五马分尸式的刑罚折磨。狱警对付红霞先2次野蛮灌食,几把勺子把被撬弯,嘴里被捣烂,牙龈撬出血,两颗门牙被撬成大豁口,血与食物一齐喷出,狱警将几把勺子把插入喉咙深处,食物既咽不下去又吐不出来,令她窒息。朱仙芝遭多次野蛮灌食,下巴骨被撬错位。苑香范被多次野蛮灌食后瘦得大腿变了形,生活不能自理。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以各式原因多次加期,甚至超过劳教期一半以上。一旦有外边参观或其它劳教司法系统参观,便把学员派去看“洗脑”录影,找一些犹大或吸毒犯人进行采访。劳教所2个月一次接见日,并非法强迫家属必须在一张攻击法轮功与法轮功创始人的表上签字,否则不准接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9/61502.html
案例20
受害人:河南法轮功学员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贾美丽、任远芳、胡兆霞、狱警何海华、崔莹、吸毒犯
基本犯罪事实:无故暴打、上绳、强迫唱政治歌曲、答政治试卷、“包夹”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2日,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指挥普教无故将法轮功学员甲暴打一顿,10月3日,狱警何海华打甲的脸直到手累了才停下来。10月18日强行给甲戴了一天的手铐。2002年1月狱警崔莹把甲带去上绳达7个多小时。胡兆霞(中队长)以上绳来威胁让法轮功学员唱政治歌曲。2002年10月贾美丽、任远芳、胡兆霞法轮功学员答政治试卷,不答者加期3至6个月。劳教所给法轮功学员吃生芽的土豆,霉面和好面分比例配著吃,早晨的盐菜里面有老鼠屎和死苍蝇。并有犹大形影不离“包夹”法轮功学员,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如去厕所、劳动、吃饭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61642.html
案例21
受害人:项城法轮功学员田淑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与折磨
详细情况: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劳教田淑华一年,狱警并对她多次毒打和折磨。田淑华非法劳教期满后被家人接回家时,眼睛不能看书,腿不能行走,生活已经很难自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61709.html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小王(化名)、张保菊、赵喜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所长武宏孺、狱警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普教
基本犯罪事实:上绳、毒打
详细情况:2002年底,姜艳玲指使普教毒打小王,又拉去上绳,把她吊起来头朝下,胳膊、腿全被捆住,造成腿和腰部还麻木无知觉。2002年底,不法人员对写信揭露所长武宏孺的罪行的张保菊上绳。2003年3月初,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3狱警以上绳相威胁逼迫赵喜莲干活。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叫来保安连拉带拖地拖下楼,头部损伤几处,鲜血直流不止,又用绳子把赵喜莲骨瘦如柴的身体捆紧,吊起来旋转几圈、毒打直至昏死过去,失去知觉,赵喜莲回来后仍精神恍惚,走路直不起腰来,身体非常虚弱。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更指使吸毒人员以赵喜莲的名义写了一份“保证”,拉著赵喜莲的手按下手印。狱警陈兰英、张楠两人直接毒打、折磨赵喜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6/48492.html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秀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洗脑转化”、穿“约束衣”、不让睡觉、让坐在凳子腿朝上的凳子上
详细情况: 十八里河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采取强行上绳,穿“约束衣”,不让睡觉、强迫听诽谤、漫骂法轮功创始人的录音等。警察对60多岁的杨秀华进行强制“洗脑转化”、穿“约束衣”,致使胳膊被拉伤;又不让她睡觉,眼皮用火柴棍儿支著,不让闭眼,把凳子腿朝上,让她坐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62022.html#chinanews-20031207-2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红霞、王开英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 加期劫持
详细情况:十八里河劳教所对王红霞无理加期2次,第一次非法加期4个月,第二次因为她不参加所谓政治考试,加期6个月。三大队非法关押、多次毒打、并将原判3年劳教期已到期的新乡市法轮功学员王开英非法加期3个月。狱警亲口承认王开英身上的伤是被打的。另外,对于内有诬蔑法轮功内容的所谓“政治考试”,所有没有答卷的学员都被无理加期。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9/62853.html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真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灌食
详细情况:2003年6月初,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陈真萍。当时连打带拖,衣服被拖烂,身体几处被拖伤。狱警并对以绝食抗议发法关押的陈真萍进行绝野蛮灌食,陈真萍绝食第十一天出现了心肌梗塞的症状,狱警们怕死在劳教所,就让陈真萍女儿把她接回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5/63295.html#chinanews-20031225-61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管理科长郭红岩、狱警李淑香、普教沙卫霞与孙海霞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灌食、强迫输液、上绳、打耳光、往脸上吐烟雾、在太阳底下晒、殴打谩骂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22日晚,狱警叫法轮功学员乙进办公室,几人强行按著她、捏著鼻子进行野蛮灌食。嘴被撬烂了、嘴唇上起出了血泡、鼻子也被捏烂了、牙齿被撬得松动、喉咙肿痛得不能下咽。劳教所对不做操的乙上绳,身上的2件棉袄都被撕脱下来,只剩下毛衣。他们把绳子绕在胳臂上,在背后使劲的提升,不让站著,只能站马步。乙出了一 身的冷汗,并且恶心、心跳加快、全身僵硬、站不稳,就坐在了地上,男保安把她拉起来,使劲的向上掀著两个被绳捆著的胳膊,说:“活动,活动。”还打耳光、 往脸上吐烟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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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妙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超时劳作
详细情况:2002年6月26日,十八里河劳教所对李妙能进行非法劳教。李妙能被迫每天劳动10多个小时,剪绣片上的线头,太可思西服、童装、珠绣以及手工夹花。经常加班加点,每天被奴役劳动时只有2次去厕所时间,一次15分钟。在长期迫害中,她因加班时间太长(一般加班到11点以后)、上厕所不准时,造成心脏跳动过快、呼吸困难、浑身抽搐、血压极高,晕倒1次、失去知觉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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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白娥、王德平、赵喜莲、赵玉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狱警、保安
基本犯罪事实: 加期、上绳、打骂、迫害至精神失常、烤全羊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28日,劳教所保安对法轮功学员行毒打、上警绳。警察对白娥进行上绳、对王德平4次上绳以致其不能走路。赵喜莲被拉去上绳遭迫害至精神失常。赵玉霞遭2次上绳吊起来。劳教所不让杨永生回家看望病危的老伴,老伴临终,杨永生还在劳教所里。
案例2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桂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 上绳、加期
详细情况: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关押周桂珍,给她上绳,吊达24小时不下绳,手脚被绑,眼皮上下贴上胶布不让睡觉,耳朵塞上复读机播放骂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录音,嘴里塞上破脏布,然后用胶布缠在脖子上。由于脏布塞住了气管,周桂珍一会被窒息得脸色青紫,瞪直了眼,狱警们因心虚害怕才松了松,但上绳直到24小时后才松下。周桂珍左边的胳膊和手、腿、脚半身肿得近9个月还没有恢复,手不能干活及洗衣服,生活不能自理。警察3次非法关押陈利军,第一次1年、第二次1年又加期3个月,到期不让回家,又送入“洗脑班”,第三次被送入十八里河劳教所,劳教所狱警对她暴力转化、上绳摧残,致使她走路都很困难,现在腿还有点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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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玉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无故超期羁押
详细情况:十八里河劳教所残害赵玉霞,折磨的骨瘦如柴,不成人样。2003年12月16日非法劳教期满后,无理再加期1个半月。2004年2月3日又到期,却仍被非法超期羁押在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至今情况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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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霞、孙江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刘占英、警察闵玉梅、王玉琳
基本犯罪事实:暴打
详细情况: 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李霞。不法人员刘占英等几个人多次暴打李霞,撕拽著头发把她摁在地上,几个人踢打,还站到她身上跺,李霞因此两腿致残、 酸软、疼痛无力、大便失禁,在车间的地上躺了1年多,食宿不能自理。狱警闵玉梅、王玉琳多次打骂法轮功学员。“包夹”人员将孙江义打了一顿,狱警王玉琳不问情况先问:“你说法轮功好不好?”孙江义答“好!”再啪一个耳光打在孙江义的脸上。就这样一边问一边左右打,直打得孙江义脸青紫变形,鼻子、嘴鲜 血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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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所长武宏儒、王燕、张秀华、警察马岚、郭向荣、三大队毛姓警察、普教燕萍、付金玉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灌食、用擦地抹布往嘴里塞、强行打吊针、不让洗、不让睡
详细情况:2003年6月1日, 普教燕萍用膝盖顶住丙的后背,把她的头猛向后掰,马岚用双膝跪在学员小腹部位,然后用铁器撬牙齿,牙齿被撬裂,郭向荣把勺子塞到学员的喉咙根,一勺接一勺地往里塞泡馍,接著往喉咙里灌汤水,用擦地抹布往学员嘴里塞,胸前、脖子里灌得像浆糊一般,不让洗、不让睡。6月9日,丙被强迫在狱医室门口打吊针,6月10日丙被戴上手铐拉去协和医院抽血检查,普教燕萍掐脖子、用抹布堵嘴,将丙楼上楼下来回地拖,许多人目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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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春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粗暴灌食、打胸部、阴部,不让睡觉
详细情况:2003年秋天,劳教所警察在冰冷的地上对法轮功学员赵春华进行粗暴灌食,打其胸部、阴部,不让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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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晓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贾美丽、副大队胡兆霞等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灌食、上铐、上绳、强制苦役劳动
详细情况:2001年8月31日, 十八里河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李晓翠。劳教所里警察多次被打骂、强行灌食、上铐、上绳、强制苦役劳动。腊月天把窗户打开让学员罚站。李晓翠被强制罚站了3夜。还有几次被罚站到夜里3点。并无理加期劳教8个月。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贾美丽、副大队胡兆霞等一伙是主要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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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丽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八里河劳教所队长周小红和任远芳等、3名普教
基本犯罪事实:上绳、拳打脚踢、往她嘴上抹屎,把用过的卫生巾贴到嘴上,往嘴里塞脏抹布等、索要医药费
详细情况: 十八里河劳教所连续2次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陈丽君,对她进行各种残酷折磨毒打,包括上绳、毒打陈丽君的胸部、腹部、阴部,往她嘴上抹屎,把用过的卫生巾贴到她的嘴上,往嘴里塞脏抹布等。劳教所队长周小红和任远芳多次指使普教对陈丽君进行折磨。3名普教轮番对陈丽君打耳光,拳打脚踢,毒打她的胸、背部。 劳教所任远芳逼迫陈丽君同他们一起到陈丽君的家中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家中索要数千元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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