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部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安徽省部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案例1
受害者:法轮功学员芮晓林,男,39岁,大专文化,市水利局工程技术干部。
酷刑致死地点:南湖劳教所
案情简单描述:2002年元月,芮晓林第三次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后,再次被非法送至南湖劳教所劳教。为抵制迫害,芮晓林自被抓之日起开始绝食抗议,绝食期间遭到警察强行捆绑、野蛮灌食等折磨,于2002年6月初被迫害致死。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安庆政法委:张健,电话:013905560001,0556―5346357(办)
安庆迎江公安分局:杨建民(音)
安徽南湖劳教所:人员待定
案例2
受害者:法轮功学员刘杰,男,35岁,是安徽省阜阳市西湖镇大田中学教师。
酷刑致死地点:阜阳市看守所
案情简单描述:2002年2月2日下午,阜阳市颍州公安分局“610”办公室的肖明才、贺勤等非法把刘杰带到所属的村委会审问。见审问不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肖明才、贺勤就强行抄了刘杰的家。晚上9点多钟,他们把刘杰绑架到颍州公安分局地下室非法关押、审问了3天3夜。后来又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到期后又送到阜阳市看守所长期关押,长达1年零8个多月。在这期间颍州公安分局“610”的肖明才、贺勤等多次敲诈刘杰家人,前前后后共勒索现金2万元左右,给刘杰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2003年8月,在阜阳市“610”办公室的操纵下,阜阳市颖州区法院对刘杰和9位被长期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秘密判处3至7年的刑期。
2003年10月11日下午3点左右,看守所所长突然给刘杰的弟弟打电话说:刘杰正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让他赶快去。刘杰的弟弟到医院看到哥哥躺在床上四肢不会动弹,嘴里往外流口水,已经不会说话了。刘杰的弟弟很难接受这个现实:本来身体那么健康强壮的哥哥,在1年零8个月的关押后,被迫害成了这个样子。
11月12日上午,看守所来人叫刘杰弟弟写担保书,他没有写,看守所的人讲不写后果自负。第三天看守所和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来人送来一个“暂予监外执行书”维持原判,叫刘杰弟弟签字,他不签。来人就把文书扔在刘杰的床上扬长而去。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来过问刘杰的事了。家人到看守所找所长评理,他不见,打电话一听是说刘杰的事看守所就把电话挂掉。
刘杰在医院里昏迷不醒20多天,生活不能自理,一直是他的家人在照看他。他的家人为他治疗,先后花了4万多元。“610”办公室和公安局还在医院门口布置了便衣,目的是看看谁来看望刘杰,以达到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目的。2004年3月初,刘杰被迫害致死。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戚成刚,阜阳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头子,住宅电话:(0558)2230018
陈雷颍,州区政法委副书记,住宅电话:(0558)2250026
案例3
受害者:李梅,女,28岁,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
酷刑致死地点:合肥女子劳教所
案情简单描述:李梅性格开朗,身体健康,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2000年6月被抓进肥东看守所,后抓至合肥女子劳教所。关押期间被残酷迫害,被打致内脏破裂,昏迷不醒,送合肥医院后被迫害致死。公安编造谎言,通知家属说李梅跳楼于2001年2月1日上午6点身亡。2月1日下午家属被通知去探视尸体时,不准带照相机及摄影机。家属发现尸体还有余温,但耳朵、嘴巴、鼻孔都被塞满棉花,但鼻、口角、耳均有隐约可见的血迹。法医只念死亡证书,没有说明死因。唯恐真相外泄,被发现迫害之证据,安徽省副省长在现场强调一定要火化,公安、政法委、政法官员等均强调一定要火化。火化时,大批公安守住火葬场不许任何人进入,各级政府向家属施压不准对外泄露“机密”。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合肥女子劳教所
案例4
受害者:法轮功学员李军,女,安徽省合肥市
酷刑致死地点:
案情简单描述: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的安徽合肥法轮功学员李梅的姐姐李军因坚修大法也被迫害致死。详情待查。
案例5
受害者:法轮功学员李钧,男,33岁,家住合肥市颍上路58号八一齿轮厂宿舍,原合肥八一齿轮厂职工,后调叉车厂工作。
酷刑致死地点: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合肥?海法庭毒打李钧的恶警警号:3401
案情简单描述:李钧于2002年10月31日在资料点被警察绑架,被关押在合肥市淮河路鸿兴宾馆期间受尽折磨。2003年7月25日、8月22日被合肥市法院非法审判。2003年10月底在合肥市第二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李钧在2001年1月和8月曾两次去北京上访。2000年1月1日在外集体炼功,被非法拘留15天。因他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不写“保证”被厂方除名。2001年在复印店印真象资料被举报而被双岗派出所送去非法拘留15天。2002年散发光盘被绑架送劳教,因绝食抗争,劳教所不收,返回途中走脱。2002年10月31日李钧在资料点被抓,同时被捕的还有另2位法轮功学员,他们被非法关押在合肥市淮河路鸿兴宾馆期间受尽折磨。
2003年7月25日,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号法庭,对李钧等3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法庭上李钧等3位法轮功学员拒绝公诉机关对他们的指控,并高呼“法轮大法好!”,使得非法审判草草收场。事隔不到一个月,也就是8月22日,又对李钧等3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审判前,瑶海区法院的340101号警察对李钧等3位法轮功学员进行毒打,并在庭审中没有进行任何法律庭辩程序就开始审判,使得到场旁听的亲属、好友感到非常愤怒,法轮功学员李钧等唱起“法轮大法好!”,法官们见此情景草草收场,想尽快把他们送走,李钧等3位法轮功学员拒不配合,警察想使用暴力,围观的人群纷纷指责警察的行径,警察恐惧极了,看见谁说话就想打谁。群众的愤怒引来了法院院长等人,院长不得不答应李钧同家人说话,同时表示要惩处打人的警察。
2003年8月李钧被瑶海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他不服上诉。10月31日,其家人突然接到通知说人死了,不让家人查看遗体。11月4号火化时很多警察封锁火化现场。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合肥市第二看守所总机电话号码:0551-4483021合肥市第二看守所管教科电话:0551-4483021-2843卜副科长合肥市“610”办公室0551-2928550)
案例6
受害者:张多云,安徽合肥法轮功学员
酷刑致死地点:
案情简单描述:2001年9月26日,一位法轮功学员在肥东散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警察非法抓捕,在被警察审问过程中,该法轮功学员携带的传呼机频繁响起,其中有一电话显示为张多云家的电话号码。由于张多云曾是安纺法轮功炼功点辅导员,警察怀疑她与该法轮功学员有联系,就到处抓捕。9月27日上午,安徽合肥和平路派出所所长宋某、警察王某伙同东市公安分局高某、三里街派出所王某等五名警察开着警车窜到张多云女儿家,三里街铁路宿舍,进行抓捕,由于其女儿全家人坚持抵制,不配合邪恶,警察骚扰两个多小时,未能带走张多云。第二天,警察又开着警车到其女儿家对他们威胁和恐吓,当得知张多云已去上海探亲时(期间正逢上海APEC会议),警察们十分恼怒和震惊,扬言要到上海通缉张多云并将其送入“洗脑班”。警察先后进行五次搜捕行动,最后,又通过张多云单位领导进行劝诱,在多方面的抵制下未得逞。后来,张多云从上海回家后,为躲避警察的追捕,被迫流离失所,整天生活在警察的精神胁迫下,于11月13日晚被迫害致死。
案例7
受害者:张桂琴,安徽合肥市肥东县法轮功学员
酷刑致死地点:肥东看守所
案情简单描述:1999年11月底,法轮功学员张桂琴,只因为表明继续修炼大法,在做家务时,被强行带走,非法拘留15天。在肥东看守所,被发现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在继续炼功,一姓宣的管教,先轮流抽打她们嘴巴,竹片打学员的手心,直到学员的手青肿为止。并强制将3位学员用脚镣铐在一起。在以后15天监禁中,3个学员全带上脚镣,睡觉,吃饭,大小便等都在一起。
2000年3月底,张桂琴由于到北京上访,在肥东看守所又被非法关押24天。每天强迫体力劳动11个小时以上。一次,她和其他5位法轮功学员集体背法轮功书内容被发现,6人又一次带上脚镣。一个姓吴的管教开始狠狠地踢打她们。直到管教踢得累了,便开始搜书。当搜到法轮功学员戚洁[化名]时,戚洁不配合,管教就用大镣把戚洁手脚铐在一起,这让人腰弯着,站也不能站,坐也不能坐,一走路则更难受。回牢房的一小段路,戚洁半个小时才拖到牢房。管教仍不放弃折磨,又把其中3人在大院体罚。第二天看守所王所长,用电棒电3人。但她们3人毫不动心。她又用手脚铐到一起的办法折磨她们。法轮功学员们不屈不挠,开始绝食。看守所蔡医生和6,7名男管教动手鼻饲灌食。有些法轮功学员由于被强行灌食太久,生命出现危险。看守所怕弄出人命,这次才陆续开始放人。
2000年7月底,张桂琴由于向功友送法轮功资料,再进看守所。由于长时间绝食和强迫灌食,张桂琴身体极度虚弱,高烧。管教强行把她送到医院检查,发现张桂琴已经肺叶穿孔。看守所怕出人命,以得传染病的名义,在8月中旬送她回家。张回家后一直卧床不起,骨瘦嶙峋,讲话都困难。检察院提起诉讼后,因为张桂琴身体太差,一直没有开庭。2001年1月17日下午2点,张桂琴被迫害致死。
案例8
受害者:朱宗霞,女,51岁,安徽省合肥市三里街法轮功学员。
酷刑致死地点:三里街派出所
案情简单描述:2003年4月2日,朱宗霞因讲真相、送真相材料,被三里街派出所抓去,治安拘留15天。回家后一直受到警察和被谎言蒙蔽的丈夫的威胁、殴打,要她讲出真相资料的来源。2003年5月20日上午数名警察又将她绑架到三里街派出所,并要送去劳教,其间又逼她交代同修,因朱宗霞不配合,警察恼羞成怒,对朱宗霞进行殴打。中午12时,朱宗霞被人从五楼推下迫害致死。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三里街派出所副所长苏红
案例9
受害者:法轮功学员吴庆斌,男,37岁,大专文化,安徽省淮南化机总厂技术员
酷刑致死地点:
案情简单描述:2000年3月1日吴庆斌到北京上访,被淮南大通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4月4日在外炼功,又被大通派出所警察送进了淮南第二看守所。8月中旬被非法劳教1年半。在淮南第二看守所的4个多月里,他遭受了残酷迫害。有一次,看守所的所长到监室了解情况,问吴庆斌,管教是否给犯人抽烟。按照规定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但该管教(吴XX,男,50多岁)为了钱财而违反职业规矩。吴庆斌如实回答,管教吴XX怀恨在心,指使犯人殴打虐待吴庆斌,犯人把吴庆斌像皮球一样抛起来往地上摔,于是他就喊管教,管教来后问什么事,犯人说“他炼功”,管教就说:“不要炼了”然后就走了,暗地里叫犯人要更狠毒。由于在看守所被迫害得身体极度糟糕,被转到淮南劳教所后,查出有胸积水。劳教所怕承担责任,就以写保证书为条件让其保外就医,后身体迅速好转。他到劳教所严正声明以前被迫写的“保证书”等作废。淮南劳教所重新非法关押吴庆斌。
2001年7月吴庆斌绝食了十几天,身体状况很差,劳教所让其保外就医。2001年7月19日政法委将吴庆斌强行带回淮南劳教所。仅1天,7月20日,吴庆斌就被迫害致死。
案例10
受害者:法轮功学员谢桂英,女,30岁,安徽淮南市泉山税务局职工.
酷刑致死地点:安徽淮南市朝阳区派出所
案情简单描述:谢桂英因1999年12月中旬去北京上访,治安拘留惩罚30天,还被强制承担了遣送她回来的公安人员的费用共3千元。后因上访被单位开除。丈夫被迫与其离婚。4月25日两名法轮功学员的朋友看望她,被警察指控为“聚集”而拘留,她进行了绝食抗议,2000年5月4日被释放。5月11日,谢桂英从拘留所释放出来刚刚一周。功友邀请谢桂英到家吃饭,功友的家就被警察和警车包围了。谢桂英又被关进了淮南市第二看守所,这一次被关押了117天。在这117天的非法刑事拘留中,谢桂英仅仅因为静静地炼了几个法轮功的动作,曾被两次戴脚镣共有1个月之久,她被鞭棍赶着强迫戴着20公斤的脚镣在看守所的大院内绕圈行走名为“溜镣”,她的脚腕被磨得血肉模糊,一步一个血印。
2000年9月4日,谢桂英被以取保候审的名义突然从看守所放回家,她回到娘家。2000年10月17日8点左右,安徽淮南市朝阳区派出所的警察无故对其辖区内的谢桂英家进行搜查。,又一次毫无理由地把谢桂英带走。谢桂英拼命反抗,大声呼救,邻里围观者众。她被警察拳打脚踢后,揪着,拽着,扯着头发拉上了警车,带到朝阳派出所羁押。18日凌晨,谢桂英因伤重被送到市人民医院,据医院目击者称:当时谢桂英穿着单薄衣服,躺在木板上,没有盖被子,全身发抖,嘴唇干裂,痛苦异常,但尚能说话、喝水,被3个警察监管,当时未见有任何抢救措施。10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谢桂英离开人世。下午16时,被公安送到市大通殡仪馆。后朝阳区派出所谎称谢桂英是跳楼自杀,以推卸责任。她的母亲不相信自己的女儿自杀了,至今还在想方设法寻找杀害她女儿的凶手;邻居也不相信谢桂英自杀了,因为那么多人看见了谢桂英是被一群警察带走的,他们认为,那么多警察在派出所严密的看管着谢桂英,谢桂英怎么有机会自杀呢?
案例11
受害者:法轮功学员梅槛珠,女,50多岁,安徽省霍山县城关镇退休教师。
酷刑致死地点:
案情简单描述:梅槛珠2003年4月中旬因向学生发真相材料,被人举报,被霍山县公安局抓起来,几天后,送往六安看守所。4月被迫害致死(详情待查)。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霍山县公安局
案例12
受害者:法轮功学员孙秀梅,女,24岁,家住安徽省临泉县谭棚大赵庄自然村.
酷刑致死地点:
案情简单描述:2000年3月7日凌晨,孙秀梅被谭棚镇派出所陈永福带到办公室非法审问,后来传出孙秀梅突然死亡的消息。孙秀梅,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11月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时被非法抓捕,送回临泉后被非法拘留了15天。回家后镇政府和派出所的不法人员多次对她进行骚扰、威胁。在2000年2月,孙秀梅又被劫持到谭棚镇政府“洗脑班”迫害。2月的一天,谭棚镇派出所所长孙洪志派下属陈永福,将孙秀梅从被非法关押的地方带到办公室非法审问,后来传出孙秀梅突然死亡。当天上午派出所就把遗体送往临泉,几天后才让家人把遗体运回家安葬。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谭棚镇派出所所长孙洪志和警察陈永福。
案例13
受害者:诸志勇,26岁,大学生,安徽六安市法轮功学员。
酷刑致死地点:安徽省芦江县劳改一大队阀门厂
案情简单描述:诸志勇于2002年9月18日在安徽省芦江县劳改一大队阀门厂被迫害致死。安徽六安市白湖阀门厂狱审科(565-7561254)一警察证实诸志勇在监禁中死亡。该警察承认,诸志勇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被抓捕关押,并透露监狱当局曾对诸志勇进行“洗脑”,因诸志勇出狱后又重新修炼法轮功,结果判他4年劳动改造。警察称,“已经都劳教3年了,他都不“转化”,落到这个下场也没办法。”该警察对诸志勇的死因,吞吞吐吐不肯透露,仅称是“意外事故”。据了解,安徽省庐江县境内的白湖农场成立五个劳改大队,安徽省第一劳改大队即为其中之一。目前,第一劳改大队阀门厂(7561286)接电话的人员,一听问诸志的死亡原因,都立刻挂断电话。
案例14
受害者:安徽省法轮功学员,男,48岁,
酷刑致死地点:安徽宣城南湖农场劳动教养所
案情简单描述:安徽省一位男性法轮功学员,其余情况不明。在安徽宣城南湖农场劳动教养所被迫害致死。在安徽宣城南湖农场劳动教养所的九大队一分队被非法关押的4位法轮功学员坚持绝食20多天,抗议迫害。其中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他3位法轮功学员至今生死不明。
附录:安徽省部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截至2004年5月19日,安徽省确认14人被迫害致死)
芮晓林(39岁, 安庆市)、刘杰(35岁, 阜阳市)、李军(30岁, 合肥市)、李梅(28岁, 合肥市)、李钧(33岁, 合肥市)、张多云(73岁, 合肥市)、张桂琴(37岁, 合肥市)、朱宗霞(51岁, 合肥市)、吴庆斌(37岁, 淮南市)、谢桂英(30岁, 淮南市)、梅槛珠(55岁, 霍山县)、孙秀梅(24岁, 临泉县)、诸志勇(26岁, 六安市)、大法弟子(48岁, 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