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運作中,有一種常見的管理機制叫做PIP(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 )—績效改進計劃;通常當老闆對員工的工作不是很滿意時,就會安排員工進行PIP,然後再進行考核。近年來,在硅谷有不少員工反應自己在改善計劃後莫名其妙被解僱,甚至最終連到底哪裡不符合要求都不知道,因此PIP 常被質疑是一種企業變相解僱員工的方法。亞馬遜去年還發生過曾因PIP績效改進計劃造成員工壓力過大而試圖跳樓的事。
企業進行PIP的作法到底合不合法? 作為員工一旦遭遇不合理解僱時該如何應對?怎麼樣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請聽本期節目中專精勞工法律師的解讀。
嘉賓介紹:鄭巧晶律師專長於代理原告方進行勞工法個人和集團訴訟,涉及案件類型包括僱傭歧視、勞務合同糾紛、工資工時、打擊報復、非法解職等。鄭律師曾連續兩年被美國“超級律師Super Lawyers”雜誌評為北加州地區超級律師明日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