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港区板桥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简介
天津大港板桥劳教所,邮编:300270。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天津市大港区板桥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两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
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1.墩刑,就是把人举起来往地上摔,容易导致人内脏出血。此酷刑直接导致一名法轮功学员死亡(见案例1);2.长时间剥夺睡眠,有些法轮功学员三天三夜不让睡觉,有些法轮功学员在数月的时间里,每天只让睡2、3个小时;3.吊,就是把人吊起来,把一只手和一只脚铐在一起吊在屋顶,只让另一只脚着地。有法轮功学员被吊6天6夜;4.强迫超时干苦力,每天长达21个小时;5.强行灌食,曾把1名法轮功学员的门牙全部撬掉;6.高压电棍电击、毒打和棍子打,曾把1名法轮功学员活活打死(见案例2);7.体罚,例如罚站、强迫雪地里跑、雪地里罚站三天三夜;8.下迷魂药、强行灌毒品或毒药、往墙上撞头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主要犯罪人员
寇娜(队长),韩XX(队长)
潘XX(狱警),刘XX(狱警)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德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郝XX(狱警)等
基本犯罪事实:墩刑,虐杀
详细情况:狱警郝XX指使四个刑事犯人把赵德文举起来往地上摔(即墩刑),导致赵德文于2003年6月3日内脏出血而死。家人见到赵德文的遗体时,发现她右腋下有一个一寸长的口子流着血,身体后面发青,阴部也在流血,手腕上有一个X形的伤口,脖子上有绳子勒的印。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8/28/56409.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7/17/54134.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淑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寇娜(狱警)等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睡眠权利,强迫干苦力,毒打,高压电棍电,虐杀
详细情况:在劳教所非法关押李淑敏期间,狱警轮番折磨她,每天只准她睡1小时的觉,没日没夜地逼她干超体力的活,同时严刑拷打。2003年1月,以寇娜为首的狱警对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逐个殴打和用高压警棍电击,多人被击伤。狱警用多根电棍同时电击李淑敏,直到其惨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8/47924p.html
案例3
受害人:杨秀英、冯作茹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睡眠权利,下迷魂药,强行灌毒品、毒药,强迫撅着,不让喝水,棍子打,揪着头发往墙上撞,往身上涂一种使人神智不清、失去知觉、全身瘫软的药
详细情况:2003年2月17日,劳教所开始了所谓的“攻坚班”,就是把法轮功学员关进小屋,每天只让睡2个小时。狱警对法轮功学员的犯罪手段如下:狱警往法轮功学员饭里下上迷魂药,使法轮功学员头脑糊涂,全身无力,甚至强行灌毒品、毒药;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在禁闭室里,满屋子都是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狱警在地上写满了骂法轮功创始人的话,强迫法轮功学员踩在上面,进行精神迫害;狱警逼迫法轮功学员整天撅着,不让喝水,后背贴着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一边骂一边用棍子打;狱警把法轮功学员象燕子飞一样手脚捆上,揪着头发往墙上撞,撞得露出红头皮;狱警给有些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全身涂一种使人神智不清、失去知觉、全身瘫软的药。狱警把杨秀英关禁闭35天,整整毒打35天;狱警把冯作茹关禁闭期间,有时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甚至不让大小便。每天殴打两、3个小时,整整持续3个月。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7/24/54515.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白虹、陈召云、李晶、杨粉霞、杨秀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灌食,强迫超时重体力劳动,剥夺睡眠权利,罚站,使挨冻、迫害致残
详细情况:狱警给白虹强行灌食,每天由狱警将灌食的管子粗暴的插入食道,待灌食完毕抽出的管子上已是鲜血淋淋,惨不忍睹。目前白虹已被迫害致瘫在床上大小便失禁,但狱警仍在继续迫害她。象对待所有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狱警经常强制陈召云进行重体力劳动至深夜,睡眠不足2、3个小时,全天劳动达21个小时之久。因长期摧残,目前陈召云已经几乎失去听力,双目已看不清物体,双腿也无法正常行走,须两人用力搀扶才勉强能够行走。每到应该睡觉的时候,狱警便让干了一天活已经疲惫不堪的李晶罚站,一站就是几天。冬天夜里寒冷,李晶衣衫单薄。狱警还曾把李晶铐在劳教队院内的铁丝网上,由专人看管不许她动弹。狱警命令杨粉霞、杨秀英和其他人一起去扛重达100斤的麻包。到了晚上不让她们睡觉,在院中罚站,夏天让蚊虫叮咬不准驱赶,如果驱赶立刻遭到看管人员的毒打;冬天狱警却让她脱掉棉衣站在雪地里,一站就是一整夜,人几乎被冻僵,狱警还经常指使吸毒犯人对杨秀英大打出手。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7/12/53880.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玉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干苦力,冬天扒光衣服强迫在外面挨冻,毒打,用高跟鞋往头上抽打
详细情况:狱警就强迫吴玉玲干最重的装卸工的活儿,一麻袋大豆一百几十斤重,要不停的扛。在春节前的严冬季节,滴水成冰,狱警把吴玉玲扒光衣服到室外上冻刑。狱警还教唆刑事犯人毒打吴玉玲,致使吴玉玲浑身淤肿,头上被打得肿起大包,脸被打得变了型。曾有几个犯人拿着高跟鞋往吴玉玲的头上狠狠的抽打。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22/48848.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穆祥杰、周娴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吊、强迫灌食、撬掉门牙
详细情况:劳教所常用的一种酷刑是把人吊起来,把一只手和一只脚铐在一起吊在屋顶,只让另一只脚着地。狱警曾把穆祥杰这样吊过六天六夜,并有刑事犯人在旁不断殴打。当穆祥杰被放下来的时候,手和脚的皮肤都已经溃烂。对于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狱警通常进行强迫灌食。狱警为了给周娴贞灌食方便,撬掉了她所有的门牙。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6/47829p.html
案例7
受害人:林照霞、孙宪青、裴美玉、穆祥洁、曹会芹、赵滨红、段金桂、段福岑、杨静、安春云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潘XX(狱警)、刘XX(狱警)等劳教所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光脚在雪地里跑、长期剥夺睡眠、雪地里罚站3天3夜、强迫干苦力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初,狱警将林照霞戴上手铐,逼迫她光着脚在雪地里跑。狱警曾把孙宪青双手扣在床上3天3夜,这期间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寒冷的11月,狱警强制法轮功学员们拿砖头沾水磨地,手裂得尽是大血口子。1月份,狱警逼迫裴美玉、穆祥洁在外面大雪地里罚站3天3夜,一天只给一个硬馒头。3天下来,法轮功学员手脚肿得象棉花一样,之后化脓,一个月不能走路。穆祥洁戴的手铐铐到了肉里,鲜血直流,然后被狱警吊起,晚上又被送入禁闭室。狱警把曹会芹四肢绑在床上,使其受尽折磨,长达3个月。狱警让赵滨红白天晚上坐板凳,不让睡觉,并逼迫念诽谤法轮功的资料企图“洗脑”。长期超体力的劳动,使法轮功学员的精神肉体倍受摧残。拣豆子每人一天定额70至80斤,完不成任务就通宵干,早晨5点起床,每天干到午夜1-2点。段金桂高血压220,还被迫干强体力活。段福岑、杨静累得腰都抬不起来。安春云、林照霞由于长期被逼迫超负荷做缝纫活,手腕肿得都用不了,屁股肿得疼痛难忍。就是这样,狱警们还逼迫法轮功学员们扛袋子,装卸车。狱警给法轮功学员们的伙食极为恶劣:早、晚无菜,中午只有一小勺菜。打人的狱警有:狱警潘XX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的手和嘴,狱警刘XX动不动就打法轮功学员的嘴巴,打得满脸是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6/25666p.html
案例8
受害人:杜应辉、楚旭东、张文胜、赵顺利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秋海、刘铁、张立志、华队、孙连原、刘XX等劳教所狱警;王进保、张长春、苏国强、吴凯龙、焦国宏、李勇等刑事犯
基本犯罪事实:逼着看谎言材料;电击;毒打;用火柴棍支住眼皮,无法眨眼
详细情况:天津市板桥劳教所自2003年3月开始设立所谓的“法制学习班”。该“洗脑班”的规定是昼夜逼着看谎言材料。稍有违抗就会遭到来自警察张秋海、刘铁、张立志、华队、孙连原、大刘队等的电击,和王进保、张长春、苏国强、吴凯龙等刑事犯的污辱,殴打。杜应辉(在校大学生)进“洗脑班”时已经身染重疥,体无完肤。即使如此,警察张秋海、张立志、等不断电击他身体各部位,并遭刑事犯焦国宏、李勇等的毒打以至休克。楚旭东在多次电击、殴打、不让睡觉数日无效后,在警察张秋海、刘铁、张立志、华队、等人的监督下,由王进宝、张长春、苏国强、等刑事犯污辱他。张文胜在“洗脑班”经过几天几夜的熬教后,被犯人用火柴棍支住眼皮,无法眨眼。每一次拒绝悔过后,都会受到殴打,以致身体肿胀,无法行走,需要人抬着上厕所,后被迫违心妥协。在开“揭批”会前,又一次遭到毒打。赵顺利,56岁,在“洗脑班”折磨熬觉数日后,被带到队长办公室,在警察张秋海、刘铁、张立志、华队、大刘队等人的监督下,由张长春、吴凯隆、等刑事犯先对其打骂,电击他的小便和头部,还用流氓手段污辱赵。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31/59802.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16/42298.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属下的一中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判2年半劳教
详细情况:李红,38岁,1999年底因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抓,非法关押了13个月后被释放。2002年9月28日她因传递一份资料被判2年半劳教,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板桥劳教所一大队一中队。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5/40391.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14/29713.html English tran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