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拆遷安置 浙江70村民狀告政府(圖)
2020年4月24日發表
浙江省義烏市政府不履行機場改造拆遷安置協議,當地70村民將當局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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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報消息】浙江省義烏市政府爲發展航空小鎮進行拆遷,卻未按原拆遷安置協議對村民進行安置,從而被70戶村民告上法庭。一審判決後,義烏當局依然不履行合約,村民只好再上訴中院。
2016年,義烏市政府規劃在前洪村發展航空小鎮,於下半年由市政府北苑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們簽署《義烏機場飛行區改造工程房屋拆遷協議書》,徵收村民農地和拆遷其房屋,並承諾給村民北苑街道「和聚沁園」高層公寓和集聚配套產業用房安置。
然而,在產業用房即將交付之際,北苑街道辦事處告知村民,協議約定的產業用房無法交付,要改以2017年的新政策進行貨幣安置或者其它方式安置。
2019年,北苑街道辦和村民們曾調解過一次,但沒有更改任何方案,只是把原來的公告重複宣讀一遍。北苑街道還邀開一次維穩大會,威脅要將村民代表抓走,因此村民憤而提告。
前洪村村民表示,農地、房子都被徵收,賴以維生的耕地沒了,等於斷了經濟收入。當初村民同意籤屬協議是因爲當局說有產業用房安置,如今當局要以每個人大約11萬元(人民幣,下同)進行補償,村民們不能接受。因爲產業用房現在一平米租金大約30元,是村民生活的基本保障。
2019年8月23日,該案件在義烏市法院開庭審理,因爲官方無法提供任何證據,法官只好宣佈休庭。後法官判決義烏市政府要對村民做出補償,但義烏當局提出的變更方案都不符合村民的需求,村民們堅持當局應履行原來的協議方案。
2020年4月17日,原定在金華市中級法院進行公開庭審,由於受疫情影響,改爲網上視訊庭審。
該案律師周濤表示,由於產業用房是村民基本生活的根本保障,產業用房不能按照協議約定交付,將會給70戶村民的生產生活造成重大影響。
周濤指出,做出何種補償都不合適,因爲原來的協議是有效的協議。
周濤說,這地塊本身就是產業用房用地,而且是經過浙江省政府批准的,原來是農業用地,已徵收變更爲國有土地,而且進行地上物、青苗等清理,已達到建設用條件。這案件爭議的焦點就在於限高112.9米,我們產業用房87米的高度爲什麼不能在這裏建?
周濤還說,這地塊周邊有一個大的物流集散中心,是空中和地面的物流園,估計義烏當局可能另有用地計劃。
周濤表示,現在政府的做法就是不作爲,更重要的是現在義烏這種產業用房都不太有了。新的拆遷項目給老百姓的說法是有產業房,但都是換算爲貨幣補償,不再給產業用房,因爲當地土地資源挺缺的。
周濤認爲,這地塊已經規劃好就不應該閒置,既然不能建設,那就還給村民繼續耕種,充分利用這塊地。
有村民表示,義烏商業是以批發爲主的,所以在住家附近搞商鋪是不行的。因此,如果北苑街道不履行協議,村民將繼續上訴,爭取他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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